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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植物园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红网长沙6月11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赵晶)为规范植物园的管理,加强植物园建设、保护及其植物迁地保育和利用,《湖南省植物园条例(草案)》已起草完成,由省政府法制办报送省政府审议,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草案共29条,对湖南省行政区域内植物园的建设、保护、利用、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范。草案中规定,植物园建设规划应当纳入城乡建设发展规划。经批准的植物园建设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减少植物种植面积或者改变林地的用途。

  草案还拟定了12条在植物园内被禁止的行为,包括在植物园内擅自采挖种籽、花草、苗木和药材等植物材料;在植物或者设施上涂写、刻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危害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等,有上述行为将处以50元以上500以下的罚款。

  全文可登录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11年6月30日前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提出意见。地址: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邮编:410004;传真:0731-89990712;联系人:周皓;电子邮箱:hnzff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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