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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芥酸低硫苷油菜种子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00-12-22发布 2001-04-01实施

前 言

  随着全国低芥酸低硫苷油菜的推广、种植、加工及利用的不断扩大,种子的生产量与销售量亦将不断增长,为了保护低芥酸低硫苷油菜种子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利益,避免不合格种子用于生产所带来的损失,使栽培的优良品种获得优质、高产,特制定低芥酸低硫苷油菜种子的质量标准。

  本标准的制定以国家标准GB4407.2-1996《经济作物种子 油料类》中“油菜”部分所规定的质量指标为基础,增加了芥酸和硫苷两项重要指标,并增补了非杂交低芥酸低硫苷育种家种子质量指标及其检验规程,修订了种子等级别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储存等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

  本标准由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技术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油料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农业部油料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光明、李云昌、李培武、杨湄、张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非杂交低芥酸低硫苷油菜育种家种子、原种、良种种子和杂交低芥酸低硫苷油菜种子的定义、质量指标、检测方法、检验规程、等级判定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商品经营的低芥酸低硫苷油菜子,也适用于科研和教学育种单位及种子经营部门按要求繁殖的低芥酸低硫苷油菜种子、生产单位自用的低芥酸低硫苷油菜种子、科研教学育种单位及个人育成并经审定合格的低芥酸低硫苷油菜种子。本标准不适用于非低芥酸低硫苷油菜种子,也不适用于单低(低芥酸或低硫苷)油菜种子和油菜备荒种子。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3543.2 199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扦样

  GB/T3543.3 1995 农业物种子检验规程 净度分析

  GB/T 3543.4 199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发芽试验

  GB/T 3543.5 199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真实性和品种纯度监定

  GB/T 3543.6 199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水分测定

  NY/T 91 1988 油菜籽中油的芥酸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原GB10219 1988)

  ISO9167-1:1992 油菜籽中硫代葡萄糖苷含量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非杂交油菜育种家种子

  育种家育成的遗传性状稳定一致品种的、由育种家提供的高纯度种子。

  3.2 原种

  用非杂交油菜育种家种子繁殖或按原种生产技术规程生产的达到原种质量标准的种子。

  3.3 良种

  用原种繁殖的第一至第三代种子。

  3.4 杂交油菜种子

  用三系(或两系等)杂交法生产的达到良种质量标准的种子。

  3.5 芥酸

  油菜种子的油中所含的顺Δ13二十二碳一烯酸,以占脂肪酸组成的百分率表示。杂交油菜种子芥酸以F2代芥酸含量表示。

  3.6 硫苷

 油菜种子中所含硫代葡萄糖苷(简称硫苷),以每克饼粕(水分含量8.5%)中所含硫苷总量微摩尔数表示。杂交油菜种子硫苷以F2代硫苷含量和亲本苷含量平均值表示。

  4 质量指标

  4.1 分级指标见表1。

表1 低芥酸低硫苷油菜种子质量指标

种子级别

杂交油菜种子 非杂交油菜 原种 良种

质量指标 一级 二级 育种家种子

芥酸,%,不高于 2.00 2.00 0.50 0.50 1.00

硫苷,µmol/g饼 F2代 亲本平均值

不高于 40.0 30.0 25.0 30.0 30.0

纯度,%,不低于 90.0 83.0 99.0 99.0 95.0

净度,%,不低于 97.0 97.0 99.5 98.0 98.0

发芽率,%,不低于 80.0 80.0 96.0 90.0 90.0

水份,%,不低于 9.0 9.0 9.0 9.0 9.0

  4.2 植物检疫项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 检验方法

  5.1 种子样品的扦样、分样

  按GB/T3543.2执行.

  5.2 净度分析

  按GB/T3543.3执行。

  5.3 发芽试验

  按GB/T3543.4执行。

  5.4 真实性和品种纯度鉴定

  按GB/T3543.5执行。

 5.5 水分测定

  按GB/T3543.6执行。

  5.6 种子中油的芥酸含量测定

  按NY/T91执行。

  5.7 种子中硫苷含量测定

  按ISO9167-1执行,国家标准方法发布后按国家标准方法执行,结果表示以µmol/g,8.5%水分饼粕计算。

  6 检验规程

  6.1 按GB/T3543.2扦样、分样,其中一份封签后留作仲裁检验,另一份用于检验。每份样品的重量应满足本标准表1中所列6项检验指标所需量。

  6.2 检验结束后填写“低芥酸低硫苷油菜种子检验结果单”,其格式附录A。

  6.3 检验结论按本标准第7章判定种子等级。

  7 种子等级判别规则

  7.1 确认主要定级标准项级别

  低芥酸低硫苷油菜种子分级以芥酸含量、硫苷含量、品种纯度等三项指标为主要划分依据,以最低一项或两项所在等级为主要定级标准项级别。

  7.2 在主要定级标准项级别确认后,按下列规则确定种子等级

 凡净度、发芽率两项中的一项比主要定级标准项级别低一级;两项中无论一项或两项高手主要定级标准项级别的,都按主要定级标准项级别确定种子等级。

  凡净度、发芽率两项比主要定级标准项级别低一级;两项中的一项与主要定级标准项同级,另一项比主要定极标准项级别低两级;两项中的一项比主要定级标准项级别低一级,另一项比主要定级标准级别低两级,都按主要定级标准项所在级别降低一级确定种子等级。

 凡净度、发芽率两项都比主要定级标准项级别低两级的,按主要定级标准项等级降低两级确定种子等级,但两项均不得低于其最低级标准。

  8 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8.1 标志

  各类种子均应有标志,包括种子名称、净重、质量等级、生产日期、标准编号、供种单位及地址、使用说明、储存要求及检验结果单的字号等。

  8.2 包装

  育种家种子根据数量包装,储存在干燥器中。原种和良种采用塑料袋或牛皮纸袋包装,分0.1kg、0.5kg、1kg、2kg等规格。

  8.3 运输

  用纸箱包装好后运输,每箱重20kg或其他规格

  8.4 储存

储存在通风干燥的地方,注意防潮、防虫、防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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