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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植物造林


  绿化国土,改善环境,是我们党和政府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为人民谋利益的具体体现。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谈一下植树造林。
  
  一、植树造林的目标及规划
  
  我国人工植树造林的传统由来已久,早在3000多年前就开始了树木栽培的生产活动,在实践中积累了大量的植树造林知识。相传黄帝轩辕曾"时播百谷草木",现在陕西省黄陵县还保存着传说是黄帝亲手栽植的距今5000年的侧柏树,人称"轩辕柏"。我国最大最完整的古柏群也即黄帝陵桥山古柏,到今在5800亩土地上生长着82000多棵古柏,其中千岁以上的就占五分之一。我国古代人工造林种植方式多样,内容丰富。"列树表道"便是一种重要方式,周代已将其定为国家制度。
  植树造林,对于人类居住环境的保护和改善,对于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有极为重要的意义。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植树造林步伐,是我国林业建设上的一项重要任务。
   建国以来,党和国家十分重视植树造林,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植树造林运动,并制订了一系列法律制度,促进和保障了植树造林工作的开展。
  森林覆盖率是衡量一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指标。通过动员全社会力量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增加森林植被覆盖面积,是实现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所以,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植树造林规则,因地制宜地确定本地区提高森林覆盖率的奋斗目标。
  造林绿化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是一项宏伟的系统工程。必须搞好长远规划和短期计划,在战略布局、奋斗目标、发展步骤以及关键措施等方面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安排,以保证造林绿化的各项任务,目标能够有计划、有准备、有步骤地得以实现。
  
  二、义务植树责任主体
  
  《关于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11岁至60岁,女11岁至55岁,出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均应承担义务植树义务。县级绿化委员会应按照每人每年植树3到5棵的要求,以各单位人数为依据,确定具体任务指标。
  对义务植树、各单位每年都要进行检查,并将完成情况据实上报。年满18岁的成年公民无故不履行植树义务的,所在单位要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补栽,或者给予经济处罚。
  
  三、封山育林
  
  封山育林是我国劳动人民培育森林的传统方法,主要是对具有天然下种或萌蘖能力的硫林、灌丛、采伐迹地以及荒山、荒地,通过封禁和人工辅助手段,使其成为森林或灌草植被。这种造林技术措施曾被日本人誉为"中国式的造林法"。经过多年的实践证明,封山育林好处很多,一是可以加快绿化速度;二是用工少成本低;三是森林生态效益好。通过封育建成的林区大都是多树种的混交复层林,对保持水土,提高土壤肥土、防治病虫害、保护珍稀物种都十分有利。因此说,封山育林是培育森林资源,加快绿化的一项战略措施,各地应该因地制宜大力推广实施。为了进一步加快封山育林步伐,1998年原林业部颁布了《封山育林管理暂行办法》对封山育林管理制度进行了规范。
  封山育林必须贯彻"以封为主,封育结合"的原则。只封不育,难以获得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只育不封,就没有可供林木繁衍的适宜环境,达不到育林的目的。封与育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四、退耕还林
  
  退耕还林就是对宜造成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的耕地,有计划地停止耕种,并恢复林木植被,以减轻水土流失,涵养水源。大力推进退耕还林工程的实践,是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站在国家和民族长远发展的高度,着眼于国家和民族长远发展的高度,着眼于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局,审时度势,面向新世纪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内容,规划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范围、布局和重点;年限、目标和任务;投资测算和资金来源;效益分析和评价;保障措施。年度退耕还林实施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退耕还林的具体范围;生态林与经济林比例树种选择和植被配置方式;造林模式;种苗供应方式;植被管护和配套保障措施;项目和技术负责人。
  森林是人类的摇篮,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所以我们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林业工作,发挥各自的作用,投身国土绿化事业,不断提高全民族的生态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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