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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教学科研岗位和工程实验岗位公开招聘启事

中央民族大学是党和国家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高级专门人才而创建的高等学校,是中国高等教育体系中有56个民族师生的国家重点大学,是我国民族高等教育的最高学府。1999年进入国家“211工程”;2004年,国家把中央民族大学纳入“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行列。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教学科研岗位和工程实验岗位(具体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民族教育事业。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他条件。

  1.教学科研岗位。原则上须在重点大学获得博士学位,且具有重点大学全日制本科教育经历并获得硕士、博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不选聘本校毕业生,因特殊专业需选聘本校毕业生的,选聘对象须有校外重点大学学习经历。

  2.应届毕业生年龄原则上硕士研究生不大于27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大于35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应届毕业生接收范围仅限于统招统分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延及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

  4.应届毕业生一般应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俄语六级或日语国际一级考试。

  三、招聘程序

  (一)在国家民委政府网站、中央民族大学网站和中央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招聘信息。

  (二)投递简历。符合条件者于2015年4月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件投递简历(具体详见附件)。

  (三)初审。学校对应聘人员条件进行审核。

  (四)笔试、考核和面试。通过审核人员参加笔试,学校考核组对通过笔试的人员进行考核、面试(其中,教学科研岗位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行考核、面试;工程实验岗位的应聘人员参加由用人部门组织的业务考核)。

  (五)身体检查。

  (六)确定拟聘人选。根据考核、面试结果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七)公示。

  (八)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批。

  (九)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具体详见附件)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中央民族大学+具体接收单位名称(邮编:100081)

 

中央民族大学

                                                                               2015322

 

附件:中央民族大学2015年度教学科研岗位和工程实验岗位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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