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
首页 > 科研动态 > 学术会议

野生植物权属问题及管理模式亟待解决

新华网海南频道12月14日电(黄丹)南方地区野生植物保护管理培训班12月14日在海南省三亚市开班。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野生植物管理处处长王春玲在培训中提出,随着《物权法》的实施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推进,野生植物的权属关系及其管理模式成为野生植物保护立法工作亟待完善的重要内容之一。

    王春玲说,中国迄今没有一部与野生植物物种资源有关的专门法律。目前,这方面唯一专门的国务院行政法规是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该条例未对野生植物的权属做出明确规定。由于权属问题直接关系到拥有和依法利用野生植物资源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因此亟需解决。野生植物的权属,目前实践中多倾向于依其所在土地和其上生长的林木的权属关系来确定,但采集利用时需要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除野生植物权属问题以外,王春玲还指出,《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关于“外国人不得在境内采集或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规定可操作性较差。“如果外国人以野生植物纪念品的形式购买,是很难监管的。”另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二批)》发布困难,众多濒危物种缺乏法律保障,地方政府规章与国务院行政法规的衔接与修订清理等问题都比较突出。

    凡此种种,王春玲吁请:“应强化野生植物保护立法工作,加快、完善森林法的修订。”经了解,原计划于2010年12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森林法修订草案,出于国有林区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在进行或总结之中,有的内容需总结后充实到草案中,国家林业局希望推迟该项立法工作。王春玲说,森林法修订草案目前还处在征求意见阶段。

    12月14日--15日举行的南方地区野生植物保护管理培训班由中国野生植物保护协会主办,来自国家林业局,中国野生植物保护协会,包括浙江、安徽、湖南在内的14个省份的林业部门约50名代表参加培训。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