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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实施动员布置会在京召开

5月5日,财政部、农业部在北京召开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实施动员布置会,正式对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进行动员和部署,以推动草原生态加快恢复和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加快转变,促进牧民持续增收。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出席会议并讲话。

  谢旭人指出,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统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做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有利于改善草原生态环境,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有利于推动牧区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牧区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从2011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牧民生产性补贴和绩效考核奖励等方面,支持上述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36亿元,按照每年每亩6元的测算标准对禁牧牧民给予禁牧补助;按照每年每亩1.5元的测算标准对未超载的牧民给予草畜平衡奖励;按照每年每亩10元的标准给予牧草良种补贴;按照每年每户500元的标准对牧民生产用柴油、饲草料等生产资料给予补贴;进一步扩大畜牧良种补贴政策覆盖范围;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省份给予绩效考核奖励。

  谢旭人强调,草原生态保护事关牧区发展、民族团结与国家生态安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是建国以来在草原生态保护方面安排资金规模最大、覆盖面最广、补贴内容最多的一项政策。为确保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将会同农业部尽快制定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补助奖励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设立补助奖励资金专账,实行分项核算,确保专款专用。补助奖励资金的发放要实行村级公示制,接受群众监督。他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提高认识、扎实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稳步实施,切实把这项惠民的好政策办好办扎实。

  韩长赋说,我国是世界上第二草原大国,草原是畜牧业发展的重要资源,是我国面积最大的陆地生态系统,是少数民族的聚居区。加强草原保护建设,发展草原畜牧业,关系畜产品供应和农牧民增收,关系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关系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由于气候变化、过度利用和人为破坏影响,目前全国90%的可利用草原不同程度退化,草原生态总体上呈“点上好转、面上退化,局部改善、总体恶化”的趋势,加强草原保护与建设刻不容缓,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和政策支持力度。要进一步细化措施,坚决把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落到实处,及时制定和报批政策实施方案,科学规划禁牧区,细化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任务,合理确定草原载畜量,把草原承包面积、人工种草面积、牲畜饲养量、牧户数量等各类专业基础数据核实清楚,做好技术保障和管理服务,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确保政策实施不拖延,政策落实不缩水,政策效果不打折。

  韩长赋要求,各级农牧部门要以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为契机,推进全面提高草原保护与建设水平。要坚定不移地推进草原家庭承包经营制度落实,按照权属明确、管理规范、承包到户的要求,将每一块可利用草原都承包到户,明确承包者对草原的经营权利和保护义务。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草原法》的规定,依法开展草原登记,规范承包经营权流转,实现“草定性、地定权、人定心”。要全面落实草原基本保护制度,严格依照《草原法》推进禁牧休牧、草畜平衡和基本草原保护。要加快转变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优化生产布局和畜群结构,支持肉牛肉羊标准化养殖小区(场)等建设,切实保证年度牛羊肉市场供给不减少,农民收入不减少。要加大科技兴牧力度,不断提高草原可持续发展能力。要严格执法监督,确保草原各项政策规定落实到位。各地要及时发现和分析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不断健全和创新机制,切实把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惠牧利民的政策落实好,为牧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农业部副部长高鸿宾主持会议,财政部部长助理胡静林出席会议。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部门、农牧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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