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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诞的以形补形:动植物入药致物种濒危

中药虽历来称为本草,但药材来源实际上包括植物、动物和矿物三大类。动物入药在中国历史悠久,早在战国时期《山海经》中就有关于动物药麝、鹿、犀、熊、牛的记载。东汉末年的《神农本草经》记载有65味动物药, 明朝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中动物入药已达461味。现代出版的《中国中药资源》附录中记载的药用动物就达1574种, 《中国动物药资源》收载达到2215种,2010年版《中国药典》共收载药材和饮片873味,其中动物药材共计96味,约占11%, 涉及药用动物共计103种。

  动物入药与其说是医药科学,不如说是原始文化。因为绝大部分药用动物的疗效并未得到国际主流医学界的认可,也拿不出真实的疗效证据。比如虎骨的成分没有什么特别,古人不过取虎的雄健威猛展开无限遐想,这正是中医“取象比类”的特点。禁止虎骨入药后,中医界研究发现,虎骨与狗骨在成分上并无显著区别,遂得出可用狗骨为原料制成人工虎骨粉以代替虎骨的结论。又如中国1993年全面禁止犀角入药后,中医界发现水牛角与犀角成分接近,可代替犀角入药。水牛角价廉易得,但数千年未发现其效用,最后反而用其代替犀角入药,进一步说明中药并非自我标榜的经验总结。

  由于大部分动物药材来源于野生动物,导致了长时间的大规模捕杀。例如,中国野生麝在上世纪50年代尚有350万头,捕猎高峰期曾经出现漫山遍野都是猎套的壮观景象,如今下降到不足10万头;野生虎在中国更是几乎灭绝;甚至远在非洲的犀牛也出现了数量大幅度下降的现象。虽然中药不是物种灭绝和生态变化的唯一原因,但却承担着不可推脱的责任。

  中国于1981年加入《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组织,针对禁止犀角和虎骨的贸易问题, 公约组织向中国派遣了技术代表团, 但未取得进展。随后又向中国派遣了政治代表团,促使中国在1993年全面禁止了犀角和虎骨贸易,同时将其从《中国药典》中删除。此举使大量非洲犀牛得以幸存,但对中国境内的野生虎却已经太晚。关于麝的保护,公约组织专门颁布了相关决议,但中国并未很好地履行该决议。公约组织认为麝产品的贸易已威胁到该类物种的生存,将中国分布的所有麝类都列入了濒危等级I, 并建议中国履行决议,否则将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动物入药是古人的原始崇拜,以吞食或涂抹动物脏器等方式企盼获得额外的力量或驱除魔鬼恢复健康,某些原始部落至今仍然保留着类似的传统。而从国家层面上允许动物入药是非常罕见的,也是中国人有别于其他人类、与现代文明冲突的特征之一。

  中药对植物物种以及生态环境的威胁同样令人担忧。如采集甘草大面积破坏草原植被,疯狂采挖肉苁蓉致使其进入保护名录,野生人参已经极为罕见等等。冬虫夏草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虫草一向被中国人奉为极品,与人参、鹿茸并称为中华三宝,近年来更是倍受推崇,价格已经达到惊人的地步。实际上,虫草只不过是真菌寄生在蛾子幼虫上形成的子座及幼虫尸体的复合体。这种寄生现象在生物界并不罕见,据不完全统计,全球共有类似的寄生物种数百种,我国也有数十种之多。

  古人不知道冬虫夏草只是虫和菌的结合体,误认为这种生物“冬天为虫夏天为草”,自然会觉得神奇无比,进一步猜测其一定有神秘的药效。虫草的炒作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但至今也未发现什么特定的有效成分,也没有真实的疗效证据。但虫草现在成了几乎无所不能的良药和滋补极品,超越了人参成为头号神品。实际上,虫草不能治疗任何疾病,对身体也没有任何益处。

  毫无科学依据的炒作使虫草价格节节攀升,也必然导致了大规模的滥采滥挖,对环境造成了无法估量的破坏。采挖者为不破坏虫体,会将虫体周围的草皮连土一起挖出,在草地上留下一个坑。据统计,每采集一根虫草,至少要破坏30平方厘米的草皮。采挖者在高原草甸上住宿和生活、踩踏以及车辆的碾压也对草皮造成了极大的破坏。长此以往,必然会引起水土流失、草场退化甚至沙化。媒体多次报道,青藏高原已有多处高山草甸出现大面积的退化,自然修复已经不可能。

  1992年公布的《中国植物红皮书》中,共收载398种濒危植物,中药涉及168种,占42%。而药用动物的濒危情况更加严重,有162种药用动物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在中医的思维中,凡是稀有或奇怪的物品往往具有神奇的药效,这只不过是巫术的演变。在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仍然有许多人相信存在古老而神秘的智慧,把愚昧和谬误当做独特的民族文化而自豪。无论虎骨、犀角还是虫草,几乎所有的中药都没有真实的疗效证据,也没有发现有特定疗效的成分。然而,为了这些虚假的神奇药效,中国人付出的不仅仅是巨大的金钱代价,同时也造成了众多物种的濒危和生态环境的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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